“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不问是劫是缘。”

【叶黄】不可说

不可说。


很久之后,荣耀大陆上多了一片有边界的海。

海的边界是圆的,沿岸是白沙滩,沙粒细碎。每一粒砂砾在阳光下一晃都是莹白圆润,半透明的。这样的白称着蓝色的海,宝石蓝的海,刚好比天空深了一点。海中没有出现过鱼,但是有各种各样的珊瑚和水草。

那片海不和任意一片海相连,它好像是被随意扔在地上的一颗蓝宝石。孤单地存在了很久很久,它排斥着所有的人和动物,一成不变只可远观。如果你刚好有一点好奇和大把大把的时间,那么你去问吧。在那片海周围居住的所有小孩子都可以告诉你,那片海叫做巫师的眼睛。如果你愿意付出一颗糖,那么他们还会告诉你,据说那片海真的是一个巫师的眼睛化成的。这是个伟大的,不可复制的,足够用很多很多形容词修饰的,杰作。

如果你在这个时候保持微笑和好奇,那么一定会有小孩子忍不住告诉你,那名巫师是黄少天。

嘘,这是个秘密。

我们还是从头讲起。

 

 

很久以前,呃,不好意思。你们的课本一定已经告诉你了,我们经历了漫长漫长的时间,从史前史的冰河时代,恶龙时代,进入古代史的后恶龙时代,前荣耀时代,再到如今我们经历的,漫长的荣耀时代,即联盟时代。

我要说的是在后恶龙时代。

然后在讲之前,我得提醒你,历史书上写了很多错误的玩意儿,我要讲的一定和你记忆的不完全一样。首先,黄少天不是巫师,是个剑客,很有名的剑客。你说得对,他就是夜雨声烦,剑圣夜雨声烦。其次,考古学家们纠结来纠结去的那个问题我可以告诉你了,后恶龙时代第一位英雄的名字,就是叶修。最后,你们的斗神叶修,他才是个巫师。

别惊讶啊别惊讶。这是真的,你得慢慢听,优雅地浪费年华是个必修课,看来你们都不及格。

众所周知哈,后恶龙时代是个断层,雄踞在万物顶端的龙们终于老去。不是死于人类之手,历史被歪曲太多了。它们死于时间,事实上,在一头龙生命百分之九十五的黄金时代里,没有人可以伤害龙,前仆后继的勇者所做的贡献只是激励人们继续活下去,继续艰难地生存。

当然,他们所起到这么一点作用非常之了不起。

书中说龙是贪婪的,不是这样的。在那个时候整个大陆都是属于它们的。

言归正传,尽管经过了太多美化,那依旧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那些英雄后来死于瘟疫,洪涝,缺水饥荒,或者是冷眼,他们和龙一起消失于人世。后恶龙时代成了小人,流氓,强盗的天堂。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谁的拳头硬谁就能杀人而不被人杀,那个时候生命没有尊严,就是活着而已。

我知道你们听不懂,没关系,你有足够长的时间去理解黑暗和脏污,用你的整个生命,全副身心。我不会笑你们天真,因为,毕竟,纯洁是美的,干净的。一直是这样的。

回到正题吧,叶修从那个时代里活下来了,他握着最后一头龙留下来的一柄长枪登临顶峰。

强大和愚蠢一样不需要理由。

他持一根却邪从黑暗混沌中杀出来,世间有了第一缕光。

后恶龙时代从叶修称神开始落下帷幕,我们的土地上再次出现了公理和正义,道德和法律。还有自上一个时代的王者遗落的礼物——我们有了奇迹。灯笼草加上萤火虫的屁股,一粒硝石和白菌丝,研磨混合后产生橘黄色的火,这一刻开始,魔法降临。

这是你们魔法课的第一课,不灭火的配方将永远传递下去直至文明的灭绝。写下这个配方的是第一个魔法师,他叫苏沐秋,你们都不知道这个名字,这不重要。真正的英雄从不显于人前。

第一个走出洞穴见到阳光的人,第一个开口发出怪异音节的人,第一个在土地上种出嫩芽的人,他们的名字呢?

第一个天才魔法师的绝妙配方,无数埋藏于时间的流沙里。

不灭火的出现揭开了前荣耀时代的面纱,然而,创世纪三原则中第一原则说过,世界必须平衡。

所以,巫术降临。

 

抱歉啊,我不是说巫术就是坏的,不是,叶修他就是个巫师,继往开来最厉害的一个。反正他之前肯定没有,他之后大概也没有。

长话短说吧,创世纪三原则的推论,即你们熟知的康沃尔帕真理说,光与暗相对出现,此消彼长。自龙们死后,原本属于它们的力量逐渐散发,人们首先从植物身上发现了属于神的力量,不同的植物有不同的功效。白菌丝除水除秽,灯笼草有冷光,无心木易燃易爆,半季桃属性永远平衡。然后这些力量再一次一次的实验中被确定为可控。

叶修从血与泪中跋涉出来后,无师自通了巫术。那些世人眼里洪水猛兽的诅咒成了他最忠实的同伴,迅速传来的捷报为他取信于民。啊,说的我有点怀念,那是个风云际会的时代,最坏的境遇里有最好的事情发生。

风云际会,前荣耀时代里有很多人,很多很多人,比如黄少天,比如夜雨声烦,再比如很多人。

给我杯水吧,我还是不去提其他人了,他们如今理应永远宁静,随意打扰的话等我过去了一定会被报复。好,谢谢你的水。

然后,我终于说到这里了。黄少天,虽然不想夸他,他是那时候群星闪耀中最明亮的一颗,也最刺眼。他的配剑冰雨脱胎于北冥冰海下埋藏的龙骨,握起来寒气渗入血肉,连骨头都能冻起来。那些死在他手下的人,都不流血,伤口是细细碎碎的冰渣,和占卜时的龟壳外的冰霜,夏天街边的冷饮的杯子外面的霜一模一样。

要不怎么说他是个冷酷的人,谁不是累累白骨上踩过去,脚下嘎吱嘎吱地响,就好像是连着死去的同伴的那些愤怒一并收在心里,黄少天不一样。他死去队友的鲜血和脑浆在身后溅了他一披风,他都不会回头的。开弓没有回头箭,他比谁都心狠。

没骗你,没骗你们,都是这样的,没有办法,总得有人先死。书上说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啊,放屁,历史这辆车它没轱辘,全拿人垫着当圆木,咕噜咕噜往前滚,活下来的人就往前推。往前推就是了。那时候和我们想法一样的人还是少数,全都得以一当十,尤其是叶修这种大指挥,忙起来的时候几天几夜的合不了眼。

好在我们赢了。

 

我刚才说黄少天冷酷吧,也对也不对,我就没见他哭过,我估计谁都见不着,喻文州都不行,喻文州是谁不重要,一个故人罢了。有一回我们打了三天的仗,满战场都是叠着的尸首,那一片就黄少天一个站着的,全身都是凝固的血痂,不知道是谁的。他站在那里笑了好长好长时间,笑到蹲在地上。

那时候我们快赢了,黎明前的黑暗,最是难熬,战场上瞬息万变,一个眨眼的功夫可能你旁边的人就撒手了,没有时间去想别的事。睁眼发现还活着,那就上战场,要是这么一闭眼就过去,也算是得了片安宁,我们连悲伤都没有空。但那几天我时不时不就会想起黄少天当时的大笑,想着他可怜,大家都可怜。

赫尔墨斯定律说,凡事都有例外,当时就有了,叶修和黄少天相爱了,在最艰难的那段时间里。

 

他们相爱了,这是件好事。除了叶修,没人忍得了黄少天那几乎停不下来的聒噪,除了黄少天,也没人更适合叶修那脾气。他们都是好人,理应有好事。

黄少天就跟那天上的太阳似的,叶修就围着他转。我们当时都在想这俩人怎么看对眼的。我问了黄少天好久,他才告诉我。也没什么别的,他说有一次大省之后吧,他回头看了叶修一眼,然后他们就相爱了。听着就扯,可惜我信了。

现在想想,觉得他省略了挺多东西,一见钟情?这也不是第一次见啊,怎么就那么突然呢。再想去问也没机会了,早知道当初在他们那儿蹭住的时候就抓紧问了。他们那儿挺好的,特漂亮,有森林有温泉的,把黄少天闲的拿着剑刺灰尘玩。

我去过他们那儿,蜂蜜烤野兔特好吃。

反正他们相爱挺好的,就是不顺利。

 

怎么说呢,不需要占卜就没人养着龟,不需要打仗了还要士兵干什么呢。大家都不需要叶修了,不止不需要,他们害怕他。巫术太强大了,人都害怕比自己强太多的东西,强太多的东西适合存在于神话里,找个台子供着,不适合在人们旁边呼吸着行走着生活着。

总之,他们把他驱逐了,因为正好有人给他们提供了这个借口。流言杀人不见血,比黄少天的冰雨还锋利。

黄少天就追着叶修一起走了,他们身后漫山遍野都是追兵。

红着眼眶的、热血沸腾的、一往无前的、英勇无畏的、追兵。他们信奉的正义告诉他们杀了这两个叛徒,挫骨扬灰。寡不敌众啊,不怕当面的拼杀就怕背后的冷箭。也不知道是谁,一箭过去射中了黄少天的眼睛。

挺可笑的,信奉正义的人射瞎了信奉正义的人。我估计当时的那小子还以为自己必将青史留名呢,哎。

叶修当时暴怒了,我从没见过他发那么大的火,当时巫术的那个术阵红色的蓝色的咒文翻滚的,周围都是白烟,像是沸腾的油锅。我真的以为叶修打算把那些人都油炸了,想想恶心的反胃酸。

可是咒文消散后据当时的人说,他们看见了最漂亮的一个巫术,比魔法都漂亮,我猜你猜到了,就这片海。黄少天丢掉眼睛的地方出现了这么一片海,他眼睛不是蓝色的其实,是纯黑的。据叶修说他在咒文里扔了两颗蓝雨草,难怪是蓝色的。

这么没有用的草,原来有这么漂亮的蓝色啊。

 

这就讲完了,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

我想想吧,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替他们可惜?以前我一定不会这么说,创世纪二原则说基本物质不能凭空创造,三原则说交换必须等价。可是这片海就这么产生了,赫尔墨斯说凡事都有例外,他蒙对了。

事实上,我刚从他们的墓地回来,那地方周围种了一圈的蓝雨草,蓝绿的叶子迎风起浪,按他们的意思种的。我觉得他们欠了我一大笔钱。我来替黄少天看看这片海,叶修最漂亮的一个巫术他没看到,可惜了,他要是看到了,就该知道叶修有多喜欢他。

约定我做到了,我准备去南方了,虽然我和以前几乎没变样子,但是心还是老了。再不走,我就来不及了,南方有人说给我种了一百种花,我得去看看。

我是张佳乐,告诉你们也没什么关系,上面很多话都是我的同伴们说过的,我只是复述一遍。哦,对,刚想起来我为什么要给你们讲这么个故事,差一点就忘了。

我不把它说出来,这错误就没了纠正的机会。

创世纪三原则之前我们还有另外一条原则,我们给它起名叫荣耀。

 

荣耀——爱,忠诚,信仰,和希望。

——fin——

感谢看完,下次更新无意趣,

也算是写了张佳乐,算是圆满一次

写文纯属私心,上次开点文没人理,还是作死写了个自己想尝试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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