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不问是劫是缘。”

【叶黄】无意趣(二)

希望是我心中的江湖


上一次打马而过,叶秋将将弱冠,武林中是非纷争殃及百姓,官府也不能睁着眼睛装不知道,直接推出个武林大会来,把那些个成天想着天下无敌的傻子一网打尽。三年一度这标着点到为止的武林大会上,慕名而来的傻子们鲜血驷流,擂台上的红地毯浸透了血湿了又干,颜色一年一年黯淡下去,照旧灼着人们眼睛。

 

偶尔黄少天也会觉得,江湖上只有傻子。为了个天下第一还是什么蜂拥而上,宛如抢骨头的疯狗。多没意思。

 

可怜他剑圣,也是群狗中伶仃一只。

 

他不跟别人提,也就是叶秋那个混蛋听过这心里话。未及弱冠的小斗神看着更小的剑圣,亮如明星的眸子里几起波澜,最终停在一抹将落未落的笑意上。少天。少天,他又念了一遍这两个字,语气很轻,好像是这两个字刚刚从心间跌落,还不舍得把它们从滚烫的喉咙间放出来。

 

念完后的半刻静默长过黄少天所有懵懂未知的年华。似是斟酌许久后,叶秋说“少天,人傻成你这个样子的,可不多啊。”黄少天七窍玲珑心一点就透,半点不饶人地追着问“那你呢,你去参加这狗屁盛会,不为名不为利,更不可能是为你那个嘉世,你图个什么,天下第一腻不腻啊?”

 

腻不腻啊。高处冷不冷,寂寞不寂寞,有没有人理解,夜半舞枪有没有红袖添香剪烛。那些个不大不小,不值得与人言说,嘴里咂摸又犯苦的事,可有人理解吗。

 

黄少天想说,叶秋,我想蓝溪阁,我想魏老大,我想那个发羊癫疯的方世镜。这刹那间心思辗转,他正听见叶秋说“不腻啊,再打十年都行。”“为了什么?”“输赢。”

 

输赢。叶秋说。他看着黄少天,风华尽露,世间无匹。武道艰难,进境如登天梯,高一寸就多看一方天地,尚有余力谁人不想凭虚上青云。

 

黄少天哑口无言。

 

他记着那一眼。心灰意冷之际每每想扔下手中剑,世事一并不管直奔天涯海角去也,手指卸力时每每想到那如雷贯耳的两字,便重握紧了粗粝的剑柄。十年来手心叠茧,心也覆盖风霜,偏是为那一点凝在枪尖眼瞳的风华无怨无悔,踏上路便有去无回。

 

 

一路上快马加鞭,马不停蹄,打尖住店都是找的蓝雨的暗桩。钉桩埋线的事由徐景熙和郑轩负责,黄少天边走边探查,啧啧称奇。郑轩这么个能躺绝不坐,能坐绝不站,能站绝不走的奇人,没把这些铺子弄得半死不活,着实是个值得好好说道说道的奇迹。徐景熙也就是和郑轩半斤八两,一个精通把脉开方的医师成天轮着郎中杖大杀四方,靠谱程度堪比偷喝了桂花酒的小卢。

 

蓝雨顺风顺水发展起来,哪路小鬼不知死触这个霉头,来老虎嘴上捋须。杭州近日窜出个和嘉世叫板的门派,门主名为叶修,黄少天闻说便是一哂,白眼翻到天际去。自斗神杳无音信后,一堆武林人拍一砖头下去能砸着两个蹭名头的。谁都成不了叶秋。

 

他是江湖上最初和最后的传奇。

 

喻文州把他一竿子支出来,狐狸肚子里打着噼啪脆响的小算盘,黄少天心知肚明,俩人玩你不说我就不知道的把戏。他乐得自在,不用看喻文州和各方势力勾心斗角,他只需做蓝雨的利刃,遇拦路的一剑不留命。早感知有人在盯梢,黄少天仗着自己冰雨在手,大摇大摆地在官道上横晃。

 

一路上风驰电掣,到杭州也有了一个月,此时他在扬州落脚,休整后再向杭州。黄少天舒舒服服叫店家温一碗米酒,捉摸着给后头那粘人的苍蝇一个机会。

 

扬州繁华不输京城,许是被地域影响,市井沾了水汽,这气质上就有了那么些忧郁温婉,恰好是豆蔻年华的姑娘们最适宜的那种。扬州苏州杭州都出美女,一水儿的灵秀,白嫩的像水豆腐一样,纤腰搂进怀,不敢施力,怕折了这柳条。黄少天不好别的,单好那姑娘们唱的曲儿,清凌凌,像是水乡卖的清甜的藕和脆生生的菱角。

 

廿四桥边生了芍药,红的粉的,花瓣饱满得仿佛滴水,盈盈的一团团。黄少天手上一把折扇,轻慢地摇,一双杏子眼里水光漾漾。他穿了件蓝衣,袍袖宽宽,外袍盖住腰间冰雨。杏子眼眼尾天生赭色,衬得一双眼更明亮,又添一笔柳树抽条似的风情,垂着去撩拨姑娘家心湖上的小水花。

 

他摇着扇不紧不慢地走,背绷得死紧,跟了他一路的目光更加肆无忌惮,片刻不曾离身。桥上人多眼杂,姑娘红着脸放慢脚步蹭过,帕子落他身上,擦肩而过竟是来不及还。黄少天失笑,拎起帕子一看,粉绢绣花,边角一个“苏”字,还沾着脂粉香气,如此这般,他没心思投桃报李,索性充作自己东西。他揣着帕子招摇过市,沿河直奔花船。

 

自从京杭运河开通,一半的花船就日夜泊在了运河上。瘦西湖美就美在一个瘦字上,恰是夜晚望去刚刚好觑着邻船一个黑漆漆的影子和一窗灯火,稍稍抹去了些烟花地的声色不堪。

 

黄少天点了首清曲,驱了侍女和鸨母,留了两壶清酒,一盏灯,一个姑娘。姑娘腼腆,低了头抚琴并不看他,他靠着舷窗,拿波光水色下酒。扬州他跟着叶秋来过,对方也是点了一首小曲儿给他作陪,自己喝了几口就靠在一边沉沉睡去,留着黄少天听曲儿到夜半,末了还憋闷起来,借着要小解,偷拉了他跑路。没听完的唱词,今日,算是补了。

 

他举杯对窗外那同一片水,与不知在何方的人遥遥相敬。

 

知音难觅,高山流水后弦断无人听。他心心念念了许久的曲儿,现在没了兴致,头一歪想着那武林大会,想着那么多对手,来几场酣畅淋漓的比试。

 

舷窗一响,黄少天手搭在冰雨剑柄,未敢轻动。

 

来者武功不俗,他狂归狂,从来不会失了分寸。

 

“在下夜雨声烦黄少天,来者何人?”船舱里慢悠悠转出个身影来。黄少天被钉在原地,左手一紧捏碎了酒杯。满手的酒水混着鲜血沿着手腕蜿蜒而下,来人的目光就跟着血流顺着他手腕泄下来,他皱了眉。灯花暴跳,崩开了他莫测的神色,漏出一丝丝的痛惜。

 

他舔了舔唇,看着黄少天,眼里是经年离别的山雨欲来,他说,“少天。”

 

 

再相逢,是你千里迢迢跨越山川湖海追寻一抹孤鸿的影子,是你从没刻意怀念,却念着今年京师集市比往年热闹,今年的楚庭雨下的比往年要少,后山鸟雀几乎翻了个番,扬州未听完的小曲原来是这么个味道。

 

好像是有人的影子遮天蔽日,覆盖所见的景色。

 

他摔琴折笔后,再见知己,那些辗转不能眠,心酸不敢言,全成笑话。

 

黄少天清晰听见太阳穴两边血液涌动,他眼前模糊喉咙腥甜,目光还在不依不饶地盯着叶秋身在的地方。那里是一片灯火暧昧的昏暗,只有叶秋一双眼睛在发着光,翻涌着他不曾知晓理解的浪潮。叶秋,不,黄少天迟钝的脑子缓缓地弄明白了某些事,该叫叶修才对。叶修,不是叶秋,还是叶秋。既陌生又熟悉。

 

像是本应该心无芥蒂,实际上相隔万里。

 

 

叶修尴尬地微咧嘴角,叫完少天后不知下一句从何谈起,而黄少天也一样。血液加速流动的声音像是春回大地时,裹挟着没完全融化的冰块的那一江春水。而他面上是冬天湖泊上未开化的冰层,用惯了冰雨的双手和剑鞘一样凉,撑着的脊梁更是从骨子缝里散着冰凉凉的气息。黄少天掏了帕子擦干净满手的血和酒水,肩一晃,他扔下冰雨的同时也扔下了一身防备,慢条斯理的动作中,涌动的血液浪潮渐息。随着他的动作,叶修绷直的脊背从腰部开始缓缓地卸力,绷紧的肩膀放松地前收,恢复成懒散随意的样子。

 

“好久不见啊,叶修。”黄少天咬着手帕的一角,话音含糊,锋利的虎牙和有力的手指配合将帕子撕成一条一条,缠在刚受了伤的那只手上,叶修的目光逡巡在碎瓷片划开的伤口上,一言未发。只是叶修眼里的意味黄少天更加地看不懂,他们阔别的那些岁月,在无数的刀光剑影里风化成湿润的水汽,在眼底蒙上了雾,黄少天看他如雾里看花。

 

“好久不见。”叶修收回了目光,躲开了黄少天眼睛,调笑一句,“好久不见,少天可是艳福不浅。”黄少天强忍着跳起来灭口的冲动,咬牙咽下辩解的话语,他看着叶修眉目,顺着对方的目光看到自己手上缠着的绷带。这才反应过来,这般鲜嫩的粉色刚好是姑娘家的心头好,黄少天对天翻了个白眼,强迫自己忽略心里微漾的酸涩。“老叶你就羡慕本少的桃花运去吧,就你这样子苏妹子都瞧不上你。”他暗自思忖语气是否过分熟稔,嘴却不受控制。

 

果然叶修就笑,“说什么呢,沐橙可是我妹妹。”黄少天心知如此,只是借个话题抹平时间缝隙。“所以呢,老叶,你弄这个新门派出来,就在嘉世对面,什么意思。”

 

是什么意思,当然是不给人面子的意思。叶修又笑,这世界上最了解黄少天的人,他若自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黄少天是冰冷的骨头、滚烫的热血混合的奇怪生物,话多得惹人烦,冷静得叫人害怕,外在是开朗活泼的无忧少年郎,内里一腔潇洒落拓的江湖匪气,长于伺机而动,却睥睨无双。黄少天挺好懂,但是不好猜。

 

于是叶修选择了避其锋芒,“在老东家对面另起炉灶,你觉得是什么意思,嗯?少天?”黄少天看着叶修的目光清如水,不避不让。“你可一定要回来,需要我帮忙,一句话的事。”叶修像是当不起这坦诚的目光,轻轻垂下眼睑,拾了杯咽一口酒。

 

“少天,这段时间陪我回杭州吧。”叶修双手相扣,十指绞紧。

 

 

岁月蹉跎时不我待,流光容易把人抛,前者多数是不得意的书生将士的慨叹,后者是少年与红颜的闲愁,说到底都是一种东西。至少对叶修来说是这样的。

 

他惊才绝艳年少成名,却拉不住逐渐沦落的嘉世,并肩而行的友人也各自天涯,吴雪峰归隐山林,儿子已经可以满地跑了。一手拉扯大的小丫头独当一面,艳名远传,硬生生替他担了一肩,叫他做兄长的深觉失职。光阴似水流,他看着它奔流到海,席卷而去,带走很多东西。比如苏沐秋,比如他那杆名为却邪的长枪。传说落幕,斗神陨落,他虽是一颗丹心万般能耐,也无法逆转乾坤。

 

又像是日复一日大浪淘沙,褪尽繁华始见真纯。光阴将人打磨出本质,或是脱胎换骨,或是面目全非。人心等闲而变,唯名、利、财、色四字深隽,欲念滔天。

 

嘉世就是这样一步步滑落的,权势前俯首,梦里都是名利双收。世间哪有这样的美梦留给人做,想要夜夜笙歌也想要贞洁牌坊,想要富可敌国也想要口耳相传。怎么可能。官不问江湖,侠不睬权位,应该的。

 

大路朝天,越走越相悖。

 

叶修从小闯荡江湖,那些个是是非非耸人听闻的细枝末节,不说了如指掌,也是毫不陌生。他深知他所在的是个什么地方,大抵有人就有是非,有是非就有纷争,各大门派的互相倾轧也许不过来源于一次失手误伤。

 

寥无意趣,他沉溺其中也久。

 

见过乾坤浩荡,看过日月星芒,然而也触过肮脏龌龊,闻过腥臭的血的味道。

 

这样的一切,叶修欣然接受,然而有时也会觉出疲惫。

 

杭州的冻雨里他从嘉世的门口一步步走到对面的客栈,南方的冬天风里夹杂一根根冷箭,刺着不肯弯曲的骨头的缝隙,迫人低头,屈膝于地。

 

叶修太聪明,聪明的人都凉薄,都容易不在乎,却在冻雨里想起楚庭,蓝溪阁的后山的秋雨,秋雨中雪亮的剑光。

 

他在最艰难的那些日子里,时不时就会怀念某个人的聒噪。

 

如今时候正好。他压着汹涌的涨潮的思念,问黄少天是否愿意陪他回杭州。

 

黄少天答,好。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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