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不问是劫是缘。”

【叶黄】无意趣(一)

重新修了,也准备补上,给这篇文一个交代。

是我最喜欢的江湖。

希望你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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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寥无意趣。

 

 

没人比黄少天更熟悉蓝溪阁的后山。不高的小破山上倒也郁郁葱葱,春听风,夏听鸟语,秋听潇潇雨声。蓝溪阁这地方坐落于楚庭,鲜少有冬,四季如春,后山虽然没有九仞之高,却有蜿蜒的山道,树木郁郁葱葱遮了日光,每日推窗时鸟鸣婉转。

 

黄少天束发之前,鲜少下山,这后山的莺歌燕语,足足听了十多年。

 

他吹得一手好笛子,六岁那年,初进蓝溪阁时方世镜教的。少年天性跳脱飞扬,笛子练得鸡飞狗跳,口哨吹得响亮,每天嘴不闲着,不是说话就是打着哨逗鸟。后来郑轩他们打趣,这方圆几里的禽类,备不住都是黄少天前世的亲朋。彼时黄少天吹着口哨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脚边几只麻雀蹦得欢实。

 

可是离开那几年,流落异乡的时候,听到蓝溪阁的名字,首先在他耳边响起的,从来都不是鸟鸣,而是也许除了他没人听过的,萧萧的秋雨声。

 

无数次雨声聒噪的夜里,他从梦里惊起,灯花爆裂,和着周而复始的打更声,枯坐至天明。

 

那屡次惊醒他的梦中,雨水倾盆而下,一柄长枪枪尖挑开了天边的第一缕霞光。

 

 

又是一场梦醒,又是一夜天明,昨夜天凉,他实在懒得下床去挑烛花,索性裹了被子窝在床上,看着日光一点一点地爬上窗纸。

 

踹破这样的安静的是突来一脚,踢开的门弹在墙上,余怒未消地晃了两下以示抗议,墙壁簌簌掉灰。冲进来的少年晃着吊得高高的马尾,一把掀了他被子,“黄少!黄少黄少!我们来比试。”黄少天嫌弃地推开少年的头,手直接盖在那少年脸上,加点劲儿勾着手指,将少年灵动的五官捏成一小团。“黄、黄少。”身量未足的少年挥舞着手脚,瞳仁里闪着热忱的光亮。

 

闪得黄少天一个恍惚。

 

像是过去的年华都是错觉,人间流转的时光只是转了个弯又回到源头。少年清亮的眼眸里藏着的热情渴望,就像是曾经的他自己。一眨眼,又是当年。

 

黄少天在心里啐了一口,呸,都是孽缘。

 

“起来,一大早就这么吵吵吵,你是吃错了什么东西,不长个子全长了力气每天都吵不完,有这力气去吃饭好不好啊我还饿着肚子,再说本少堂堂一个剑圣就这么给你陪练你都不懂得找点好吃的来孝敬孝敬对得起咱们蓝雨对你的培养吗啊……”,弥散了一整夜的静谧刹那间消散。“黄少你居然也会嫌别人吵哦。”少年撇了嘴角,做了个表示嫌弃的表情后,撒腿就跑。

 

京城的晨光里沾了更多的烟火气,灰尘细碎反光,小院儿的石桌上摆了一把紫砂小壶,搭在石桌上的手白皙瘦弱,仿佛柔软无骨。“文州。”黄少天快步过去抢了那只手将触未触的茶杯,不嫌热地一口饮尽。喻文州微微无奈,笑起来,缩回了手,蜷着指节在桌上叩了叩,“小卢想出去看看。”微一沉吟,“少天。”

 

“是是是,那小子就是闲不住的命,本少就抽空带他出去玩玩,这京城也是热闹。”黄少天喝光了喻文州一壶的茶,甩了甩袖子,活脱脱一个精于玩乐的世家子。喻文州眨了下眼,将紫砂壶拿在手中一晃,哑然失笑。妥妥的,一滴未剩。

 

再晃一下,却晃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隔院的呼声渐远,黄少黄少,单听这称呼,倒真是翩翩公子或风流纨绔。黄少天修眉薄唇,眼角风情流露,高马尾一束宛然簪花少年郎。烟花巷里一走一过,怀里被塞的帕子拿回来拼拼凑凑能成桌布,不说看煞街头,也是掷果盈车。

 

这么一想,多少是可惜。

 

 

京城缺什么都不缺繁华和热闹,刚好赶上集市,水磨石的街边站满了小贩,小吃摊上馄饨的香气,边上卖香囊纸扇的脂粉香气,挂着的草鞋散发出的稻草气味,还有人体蒸腾出的汗味,混在一起仿佛有了实体一样,松松垮垮地笼在街市上。和蓝溪阁清净的后山对比斐然。

 

黄少天六岁入蓝溪阁,而今已过弱冠。距他十五岁初次出山将将十年,恰是一个轮回。跟在他身边的少年叫卢瀚文,某次他出山捡回来的好苗子,根骨正,练剑前途无量。如今轮到这小孩游历江湖,他自然而然地担起了前辈的重任。一代一代人,一个江湖里来了又去,是奔流不息又像周而复始。

 

“黄少黄少,你看这个,比不比你现在用的笛子好。”卢瀚文扯着他袖子,指着边上一个摊子上挂着的竹笛。黄少天看了一眼,忽视了小贩的迎合扯了卢瀚文走。他其实不在意他的笛子,吹来纯属解闷。当年副门主方世镜生怕小孩子耐不住山林寂寞,吹了笛子给他听。有人教的时候,这笛子吹得是催人泪下,门主魏琛时常拎了只鞋,大骂着小兔崽子撵得他动如疯狗。今个儿方世镜云游四海,魏琛一走了之全无消息,黄少天这笛子倒是吹得好了,依稀有了当年方世镜风流倜傥下羊癫疯般的气质。

 

卢瀚文简直和他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嘴上从不承认,心里面,黄少天挺满意。何况和他当时比,多少是强了点,不似他聒噪烦人,面对强者时的气度和虚心更是甩了他几条巷子。黄少天打以前便不懂斟酌体谅谨小慎微,当年刚束发的他,满心都是对江湖的渴望,年少打马意气风发。闹着下山去闯荡,握着自己手中名为冰雨的长剑仿若握着山川命脉。心早就飞在江湖里,飞在江湖的传说和是非中。

 

年少时满腔壮志,剑未出鞘,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他刚束发没两天,还不习惯头上晃荡的马尾,系紧的发带,蓝溪阁就来了客人。来人长发在脖颈松松垮垮挽着,前额零了散发,眉眼松散慵懒,唇角挂丝笑意,一下下扫在人心头叫人烦躁。黄少天瞪着眼抬着头看,怎么看怎么不服,连带着那人手中拎着的长枪也不顺眼。

 

江湖中多数用刀,再不就是剑和暗器。长枪那是战场上杀敌用的,走江湖的都嫌拿着麻烦,过个城都得被官兵盘查,何必呢。黄少天看着那人,无端生出一种被小视的气愤。魏琛脱了草鞋,挠着脚,半真半假地跟黄少天说,打赢这人就让他下山。

 

可惜黄少天那一柄长剑,竟是没能近那人身。他一次次被枪尖指住眉心,又一次次再度挥剑而上,那一天从傍晚打到深夜,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黄少天最后一次被人用枪杆扫在地上,半跪着抬头,入眼只见雪亮的枪尖。他于无尽的自我怀疑与灰心中听见那人说——他说,“老魏,你这捡来的小家伙可有点意思。”

 

黄少天本能地记住了那天的一切,从雨声,到那人的眉眼和一招一式,再到魏琛说“叶秋,你可早晚不如这小子。”叶秋,叶秋,叶、秋,黄少天未入江湖,这名字可是听说过的。斗神,一叶之秋,叶秋。

 

 

轮回十载,魏琛算是一语成谶。

 

可惜,江湖无情,岁月不待人。蓝溪阁换成蓝雨,跻身武林名门,副门主黄少天剑圣之名如雷贯耳。

 

江湖之上,再无斗神。

 

 

江湖多传说,江湖本身就是个传说。茶余饭后,少不了江湖里的事,是是非非、津津乐道。许是对于平头百姓来说,江湖就像是个离得很近的幻梦。那里面的人活在和他们一样的世界里,看见不同的风景。

 

上至豪门世家的公子世子,下至贩夫走卒,日出而作的农民,心中或深或浅地埋着对江湖的渴望。茶馆里,醒木就这么一拍,一楼喝着大碗茶的,二楼坐着雅座的,不约而同地屏息。说书先生卖够了关子,不紧不慢地润润嗓子,继续说来。“话又说回来,那斗神又岂是个好相与的,花枪一晃,一眼看去竟是六个枪尖,一模一样的明晃晃……”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一双半浑的眼睛扫了下全场,黄少天再也听不下去,铜钱一抛,起身径直出了门。

 

“黄少、黄少,你怎么出来了我还没听完呢。”卢瀚文一溜烟地跟过来。“黄少,叶秋真的有那么厉害?”黄少天走得快,卢瀚文刚要抽条,走得几乎要跑起来才能跟上。“别听他们胡扯,叶秋那家伙从来不用花枪。”“那黄少,你和他比试,谁能赢啊。”黄少天脚步没停,闻言嘴角一抽,拧成个要笑似哭的弧度。臭小鬼挑事的能耐竟也不输于他,哪壶不开提哪壶,黄少天脚下生风,运了气越走越快,卢瀚文早已经跑起来,还是不肯放弃这个话题,“黄、黄少、你还、还没回答、我呢。”

 

黄少天想了想,冲天上飞了一个白眼,“比试三局,一局我不赢二局他不输三局我要和看他干不干!”卢瀚文再说什么他充耳不闻,进了院子就往喻文州那边一推,自己闪进了房门。为了在京城这个地方避人耳目,黄少天也是打扮了一番,公子爷的行头他穿不惯,三两下扒下来换上练功的衣服,卸了冠带,随手将头发在脑后一系。松口气的同时瞥过客房里的铜镜,自己的倒影恰似故人。

 

他头发又黑又厚,握在手中一大把,总是梳不好,年幼时候散着发满街跑,束发后就常常嫌烦,提了剑多少次想直接割断这碍事的东西,都让魏琛拎着根树枝给拦了回来。后来碰见叶秋,跟那人学的随手一挽,省了不少事。可惜还是打着打着就会下落,发带散开泄一肩长发。他因为这个被叶秋抓过破绽,好几次输得憋屈。

 

下山时是跟了叶秋了,魏琛到底不放心自己的得意弟子独自闯荡,死乞白赖胡搅蛮缠把他拴在叶秋身边。嘉世正扶摇直上,叶秋这个门主索性做了个撒手掌柜,领着黄少天从楚庭一路玩到杏花烟雨的江南,过了嘉世又带着他一路向北,边塞溜了一圈。黄少天年少气盛,心比天高,每日里卯足了劲跟叶秋死磕,暗器,轻功,近身,马上。片刻不停,屡败屡战。

 

他注视了叶秋太久,一起游历,每日面对的就这么一个人,时过境迁后他照样能描摹出叶秋的样子,分毫不差。叶秋为人懒散,梳洗都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害怕系着的头发落下来干扰动作,就总是挽的特别高,笼在头顶。黄少天看得多了,如今自己束发,和叶秋的如出一人之手。

 

那又怎么可能呢,他消失有一段时日了。黄少天目睹着嘉世由豪门没落至草根,目睹着自己的蓝溪阁一步步发展成蓝雨,站稳了脚,看着武林从嘉世一统江湖到百家争鸣。他生正逢时,看过一个个纤弱的传说破土而出,长成遮天蔽日的模样。年少时随口起的夜雨声烦如今承担了太多名声,听见这称呼自己都怔忪。

 

 

传说多入过江之卿,真假混淆,他身在江湖,心如明镜,孰真孰假孰轻孰重记了一账本。没众人口耳相传那般轰轰烈烈,也比那单薄的说书厚重许多。现今江湖五圣,他担了剑圣的名头,拳皇韩文清镇守北方,沿南海一带有枪王周泽楷,微草魔君王杰希踪迹难寻,消息据传是大隐隐于朝藏身京城。

 

五圣之中最闪耀的那个斗神的名头,自叶秋走后,无人能摘。轮回那面有个小斗神,一杆长枪使得酣畅淋漓,黄少天偷着去看过,败兴而归。不是说小斗神孙翔枪法不好,走的和叶秋不是一个路子。枪尖凝的那一滴风华乍看惹人怀念,舞动起来带着物是人非的味道。

 

江湖无故人。

 

叶秋从不露面,武林大会上出现也都戴了一张银色面具,黄少天得见真面目实属有缘。年仅十五的小少天初见叶秋,憋了半天,蹦出一句“这厮就是叶秋?”年少的他就这样撕开了梦幻那层漂亮的面纱,叶秋普通至极,揉几下眼睛再看也不是流言里斗神面如冠玉剑眉星目的样子。

 

斗神就在他对面笑了起来,墨黑的发轻轻地盖了眉眼,眼角眉梢随着唇角的上挑舒展开来,无双的风华挥洒,疏狂气和玩世不恭的笑意相得益彰,那一瞬间他和他手中名为却邪的长枪似乎合二为一。一般锐利,一般世间无匹。

 

他说,“是,我就是叶秋。”

 

惊鸿一瞥。

 

 

叶秋的枪法只能叶秋来使,别人都少了些东西。黄少天小时候混迹市井,眼光又准又狠,被魏琛捡回来之前摸爬滚打练出的胆,大到包了天,动起手来就捡着破绽下手,光明磊落的损。别人都对这个头疼不已,搁叶秋这儿就剩俩字——找打。嘉世斗神,贵为武林盟主,一呼百应,各种招数使得都是理所当然,大大方方的不要脸。黄少天本就活泼,被他气得话多了一倍,叶秋不仅枪法好,损人更是一绝,噎得他半死不活,成天提着剑跟在后面呛声。叶秋反得了趣,逮空就逗人。

 

黄少天对叶秋的称呼,从未见面时的前辈到叶秋再到没大没小的老叶,更新速度之快如同两人之间的距离。匪夷所思,俩人却觉实属平常。所谓白首如新,倾盖如故,不过如此。

 

江湖太乱,红尘纷扰,刚好知交。

 

 

喻文州身为蓝雨门主,最近不知出了什么事忙了起来,石桌上除了茶杯多了几卷书。黄少天扫都懒得扫一眼,懒懒散散地摊成一团,看卢瀚文在太阳下挥汗如雨。黄少天眼光着实精准,随手捡来的卢瀚文剑影步短短时间已能走到四步,也不偷懒,就可惜执着得有点过分,这面又缠上来问叶秋的事,黄少天不胜其烦。“好了好了,叶秋那家伙只用最普通的长枪,你真想试试撅根树枝就行。”喻文州在旁边微微笑,笑得黄少天心里毛毛的。“可是,大家都说你跟叶秋关系最好啊。”“谁跟那个不要脸的关系好啊!”黄少天手一抖差点摔了喻文州的壶。卢瀚文委屈地扁扁嘴,喻文州不动声色。

 

“少天,这两天麻烦你跑趟杭州,咱们的暗线叫人给动了。”

 

黄少天突然就觉得心虚,这么多年来,心里就埋了一点风月相关的心思,别是叫人悄悄瞄了去。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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